证监会主管虚拟资产交易的中介机构部执行董事叶志衡接受《明报》访问时指,现时市面上的RWA代币化产品主要与固定收益产品相关,若要应用於证券交易、结算,对传统交易所交易、结算系统的高效率并无优势,因区块链技术有时延,难以配合高频交易,因此暂时「不适合作股票交易」。不过他表示,若有业界希望发展证券RWA代币化产品,当局亦欢迎提出具体建议讨论。
叶志衡指,当局会根据「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的思路,以产品性质去做监管,例如集体投资计划(CIS)、面向公众发售的证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发售的产品,现行监管框架已可分类处理。人手方面,叶志衡指其部门约有300位同事,其中50人正在高度参与虚产监管事项,职责包括发牌、AML等,未来会从聘请外援和培养现有人才两方面着手,以提升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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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库局及证监会早前就整体虚拟资产交易和托管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谘询市场,谘询期已於8月底结束。叶志衡表示,有关虚拟资产交易谘询收逾百份回应,虚拟资产托管亦收近百份。他又提到,现时框架允许中介人及中介机构升级牌照,以提供部分虚拟资产服务,惟现框架未能涵盖未经许可的活动,他称证监正考虑是否将属於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及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的虚拟资产活动,与传统的牌照制度看齐一并纳入监管,未来将向公众交代。
证监会6月宣布,计划向持牌法团发出指引,概述於聘用财经KOL及数码平台作宣传时的标准。叶志衡表示,财经KOL只为新的信息传播渠道,证监会原已设操守准则予持牌中介机构,原已应遵守该准则。他续指,证监会目前正观察市场现时做法,并正在研究是否需要为财经KOL,制订新的中介机构指引,但现正处於集思广益阶段,目前未有定案。(ss/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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